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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基础知识

http://www.gsls.com.cn  2006/8/12 上午 09:28:21  点击 770

           版权基础知识

  • 版权基本概念
  • 版权就是著作权,它是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法处分其作品的权利,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。 版权包括:发表权、署名权、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、复印权、发行权、展览权、表演权等7项权利。
  • 版权的产生
  • 作品一经创作完成,无论是否发表,自动享有版权并受法律保护,版权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,不保护作品反映出的思想、方法、观点和事实本身。
    属于自愿性质,目的是确认作品的版权归属,为将来发生纠纷时取得证据,各级版权局及其指定机构负责办理。
  • 版权保护的作品种类
  • 美术、文字、设计图纸、音乐、电影电视、舞蹈、戏剧、图形模型、曲艺、摄影、口述、软件等。
  • 版权法与作者
  • 通过智力活动直接产生作品的公民当然是作者;主持创作并对作品负责的法人或组织应视为作者;如无相反证明,在作品上署了名的公民、法人或组织也是作者。
    中国公民、法人和组织;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、发行的外国人;在中国境内进行现场表演的外国人;音像制品在中国制作并复制发行的外国人;根据国际条约应该保护的外国人。
  • 表演者及电台、电视台权利
  • 作者可以转让复制、发行、出租;展览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摄制;改编、翻译、汇编等权利。

    表演者的权利:
    1、 表明她的身份;
    2、 保护她的表演形象不受歪曲;
    3、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接和公开传送,并获得报酬;
    4、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,并获得报酬;
    5、 许可他人复制、发行录有她表演的音像制品,并获得报酬;
    6、 许可他人通过互联网络向公众转播她的表演,并获得报酬。

    电台、电视台的权利:
    1、 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,应当取得许可,并支付报酬;
    2、 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,但应当支付报酬;
    3、 使用演绎作品制作节目,应分别给演绎作品和原作著作权人付酬;
    4、 应当同表演者订立书面合同,并支付报酬;
    5、 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,但应付酬;
    6、 播放他人的电影类作品,应当取得制作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,并且付酬;
    7、 对自己的节目,它们可播放;有偿许可他人播放;有偿许可他人复制发行;节目的保护期截止于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。被许可复制发行的,应按规定向著作权人和表演者付酬。

  • 作品权利归属
  • 为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。版权归作者本人享有。单位有权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使用,两年内,要许可他人使用,必须征得单位同意,如果单位不使用或不准备使用,不得阻止作者许可他人以相同方式使用。

    法人作品是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,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。著作权由法人完整享有。

    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自发地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。著作权属于全体作者,如各个作者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,则各个作者可对各该部分独自行使著作权,但不得侵害其他作者的著作权。

    委托作品是作者受他人委托创作的作品,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;如果没有订立合同,或者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,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。

  • 版权的存续
  • 我国版权保护期为50年,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版权截止于首次发表后的50年的12月31日。

    作者的署名权、修改权和保护作品不受歪曲、篡改的完整权永久受保护。

    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只保护50年,死后第50年12月31日后不再受保护。

    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,有些职务作品、电影类作品、摄影作品,发表权和财产权只保护到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。

    财产权的继承:著作权属于公民的,公民死亡后,可按继承法继承;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、终止后,由承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;否则,由国家所有。

  • 合同与稿费
  • 许可使用必须签定书面合同,主要包括:
    1、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;
    2、是否专有;
    3、地域范围、期间;
    4、付酬标准和办法;
    5、违约责任。

    版权转让是全部或部分财产权的转让,必须订立书面合同:
    1、 作品名称;
    2、 权利种类、地域范围和期间;
    3、 价金;
    4、 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;
    5、 违约责任。

    报刊之间可以不征得作者同意互相转载、摘编作品,除非作者事先有"不许转摘"的声明,这叫法定许可。
    按法律规定,早报要注明你的姓名和作品出处,并在一个月内按每千字50元给你付酬。只是你的名气不大,地址不详,稿费也许已经寄到了当地版权使用报酬收转机构。

    1.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。
    公式是:[?元/千字×千字]+[印数×基本稿酬的?%]
    目前,按每千字以元计算是:
    原创作品:30-100;
    演绎作品:
    (1) 改编10-50;
    (2) 汇编3-10;
    (3) 翻译20-60;
    (4) 注释30-100。

    2. 版税。
    公式是:?元(图书定价)×?%
    (版税率)×发行数;
    版税率标准为:原创作品3%-10%;
           演绎作品1%-7%;
    3. 一次性付酬。

  • 可以不经许可的合理使用
  • 不是什么时候都得征求作者同意才能使用。有12种情况既不必征求意见,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。

    合理使用12条:
    个人学习、研究或者欣赏。
    介绍、评论作品或说明问题。
    媒体刊播已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。
    为陈列或保存版本复制馆藏作品。
    临摹、摄录室外公共场所陈列的艺术作品。
    改成盲文出版。
    将中国公民、法人或组织已发表的汉语作品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在国内使用。
    为公益事业免费表演。
   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。
    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,翻译或者少量复制。
    大从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作品。
    报道时事新闻,大众媒体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。

  •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
  • 1、未经许可发表;
    2、未经许可,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;
    3、 没参加创作,在他人作品上署名;
    4、 歪曲、篡改他人作品;
    5、 剽窃他人作品;
    6、 未经许可,展览、摄制、改编、翻译、注释他人作品;
    7、 使用他人作品,未支付报酬;
    8、 未经许可,出租电影类作品;
    9、 未经许可,录制、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表演者的表演;
    10、 未经许可,使用出版者出版物的版式和装帧设计;
    11、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;
    12、 未经许可,复制、发行、表演、播放、汇编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;
    13、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;
    14、 未经许可,复制、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音像制品,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表演;
    15、 未经许可,复制、发行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制作的音像制品;
    16、 未经许可,播放或者复制广播、电视的;
    17、 未经许可,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其作品、制品上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;
    18、 未经许可,故意删除可改变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留在作品、制品上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;
    19、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。
  • 侵权责任及纠纷排解
  • 侵权人应承担民事责任,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公开道歉、赔偿损失。性质严重的,要受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罚,甚至追究刑事责任,没收非法所得,坐牢3-7年。

    当侵权行为出现,可以:
    1、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;
    2、直接向法院起诉;
    3、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,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。

  • 应学习哪些法律、法规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其《实施条件》
    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件》
    《民法通则》、《民事诉讼法》、《合同法》
    《仲裁法》、《继承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
    《赔偿法》、《刑法》
    《伯乐尼公约》、《世界版权公约》、《录音制品公约》
    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》等

      编辑: 王金贵 来自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打印】【返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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